7名被拐儿童等待认亲 三亚福利院:即便领养 生父母无过错也要归还
4月11日,海南省三亚市福利院发布7则认婴公告。公告显示,三亚警方分别解救7名被拐儿童,共5男2女,由于当时案件正在侦办中,不宜公开寻亲,现案件已侦办完毕并公开寻亲。
13日上午,三亚市福利院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(报料微信:xxcbbaoliao)记者,7名孩子目前身体健康,但福利院只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照顾。“即便60天后有人领养了,若生父母无过错,收养关系还是要解除的。”工作人员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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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福利院发布的公告显示,这7个孩子5男2女,最大的7岁,最小的仅7个月。从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6月24日,这7个孩子先后被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刑警大队解救,因未找到父母,暂由福利院代养。由于当时案件正在侦办中,不宜公开寻亲,现案件已侦办完毕并公开寻亲。
公告称,现请孩子们的亲生父母于公告之日起60天内持有效证件前往三亚市社会福利院认领,逾期无人认领,孩子将被依法安置。
4月13日,潇湘晨报记者从三亚市福利院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,目前福利院只负责孩子日常生活的照顾,目前孩子们身体健康。“至于寻找孩子的工作主要是由公安机关负责,我们这里对具体情况并不知情。”工作人员说。
上述工作人员表示,虽然公告中说明了逾期无人认领,孩子将被依法安置或者收养。但即便60天后孩子被好心人收养,但生父母没有过错的话,这个收养还是要解除的。截至目前,三亚市福利院还未收到任何相关认领消息和线索。
针对案件,潇湘晨报记者拨打了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刑警大队的电话,但无人接听。
福利院工作人员口中的过错具体指代什么?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所谓“过错”指代的是生父母存在法律规定的,可以剥夺生父母抚养权利的刑事犯罪,那么收养关系就是合法成立的,就不必解除。
此外,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,下列未成年人,可以被收养:丧失父母的孤儿;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。
此外李健还称,法律还规定了,收养关系解除后,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,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,应当给付生活费。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,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。但是,因养父母虐待、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。
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